淳安县千岛湖镇老城单元CA010802-20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淳安县千岛湖镇老城单元CA010802-2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南山二路和春蚕路交会处南侧,地块北至春蚕路,东至杭州千岛湖蚕种有限公司,西至山体、南至山体,占地面积9651.42 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 119.044187°,N 29.588262°。地块内现状为空地,地块内无生活垃圾及其他工业垃圾的堆放,无外来堆土。
根据《千岛湖镇老城单元CA010802-20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淳规选2026-001-2),本地块规划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及《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4]47号)中的甲类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用地性质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依据前期收集的资料,按照分区布点法及专业判断法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本项目在地块内共计布设土壤点位6个,共送检25个土壤样品(含3个土壤平行样和4个对照点土壤样品)、此外送检1个运输空白样和1个全程序空白样。本次调查由于项目地块浅层地下水水量匮乏,监测井长期未出水,因此未进行地下水样品采集及相应的检测分析工作。
通过对地块进行前期调查及布点采样监测,得出结论如下:
(1) 土壤污染状况
经分析,地块内土壤共检出9项指标,包括pH、砷、汞、镉、铅、铜、镍、石油烃(C10-C40)和顺式-1,2-二氯乙烯。其中,7项重金属检出率为100%,石油烃检出率为70%,顺式-1,2-二氯乙烯仅在1个样品中微量检出(检出率5%)。
监测数据显示,所有土壤样品的各项检出指标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满足敏感用地要求。进一步分析显示,地块土壤整体偏酸性,pH均值为6.84。除砷外,其他检出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远低于筛选值的1/2。
(2) 地下水污染状况
综合本次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第一类建设用地要求。基于土壤勘查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且浅层地下水匮乏,初步判断地块地下水污染风险较低,同时鉴于地块现有建筑物不拆除,仅进行装修改造利用,地块内地下水污染风险基本可控。
综上所述,本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所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可结束初步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