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城东新区狮子口片区SZK-23-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常山县城东新区狮子口片区SZK-23-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衢州市常山县紫港街道外港村,总占地面积为6691.35 m2。地块东侧及南侧为林地,西临外港大道,北距48省道约140米,中心经纬度为E 118.527941°,N 28.919300°。

根据《常山县城东新区狮子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本地块所在区域未来用地规划为公园绿地(G2),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源部,2023年11月)中用地用海分类,防护绿地(代码为1402)属于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属于GB 36600-2018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由于本地块位于常化、时庆化工污染地块的外围下游区域,存在较大的污染风险,因此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中相关规定,本地块参照丙类地块开展相关工作。

依据前期收集的资料,按照分区布点法及专业判断法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本项目在地块内共计布设土壤点位6个,合计采集27土壤样品。在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采集8个土壤对照样品。合计采集35个土壤样品。

本地块项目共计布设3地下水监测井,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在地块外共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点,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进行检测。合计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

通过对地块进行前期调查及布点采样监测,得出结论如下:

(1) 土壤污染状况

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各土壤样品中共计有10项重金属和无机物指标有检出:汞、铜、铅、镉、镍和总砷检出率均为100%;氯苯、1,2-氯苯、1,4-氯苯的检出率分别70.37%、18.52%、22.22%。地块土壤样品所有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以及本项目所采用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未出现超标现象。

(2) 地下水污染状况

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中pH、总硬度、挥发酚(以苯酚计)、氟化物、氨氮、氯化物、浊度等42项指标存在不同程度检出,其他指标均未检出。经分析,浊度、耗氧量、臭和味、肉眼可见物、4-硝基苯酚和2-硝基酚合计6种指标超过评估标准值。

经进一步分析,9种超标指标中,浊度、耗氧量、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等4种指标属于地下水中常规指标,4-硝基苯酚和2-硝基酚属于地下水中毒理学指标,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生态环境部,2019年9月)相关要求,即“地下水污染若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地下水有毒有害物质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的IV类标准时,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本地块地下水需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相关工作,从而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开展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修复或管控。

综上所述,本地块地下水环境不满足本项目所采用的地下水评估标准,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

20257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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